— jcyaixb 的个人博客

萧承彬同志:



我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您,


但我想,您一定记得第一次见到我时的情形,甚至是永生难忘。


那时我个子不高,也有些发胖,见到您没有说话只是淘淘大哭。


我想数十年后,我见到我的大胖孙子也该和您当时的心情一样。


我们在二十多年前相遇,有二十多年的交情。


二十多年间,我慢慢长大,您却在一天天衰老。


成都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后那晚上,我给您打了电话。


一是,我很好。二是我希望您也健康。


但是二十多年中没有哪一天如同今天般想念你。


爷爷啊,您的孙儿想念您,求求您能听到啊。


 


我五六岁时,您骑车载我和刘晔去春游或是秋游。


我坐在横杆上,刘晔坐在后座。


其实去的地方不过是离家三四千米的郊外,


但是在我的心中却是无比的开心。


我们爷孙仨坐在一段裸露着红砖的墙体下。


您削梨给我们吃。


我们吃梨的时候,您指着我们前面不远处的路说,那路通向您的家乡。


说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您一直望着那条尘土飞扬的土坯路没有出声。


后来我才知道,您十三四岁就独自离开故乡,


走过那路,走去八十公里外的市里求学。


不久之后,我将送您回故乡,走过那条已是水泥路面的路。


还将路过我们郊游吃梨的地方。


刘晔九四年就已不在(七岁),您也在昨日离我而去。


待我有了孙辈,我还是会去那个地方郊游。


我会告诉他们,


几十年前,我爷爷带着我和我的表哥,曾在那儿吃梨,


夕阳的余辉洒在我们身上,我们的面前是一片狗尾巴草地和一辆破旧的永久自行车。


 


我六七岁跟您学棋。


十几岁时周末经常一个人去您那儿吃饭。


您给我做我爱吃的菜。


饭后,您喜欢抓我下棋,


除去一边车马炮我都赢不了您。


我还是很想念那幢庄园一样的老房子。


有个很大的院子。


院子里有口水井,有池塘和一池塘的鲤鱼,还有您种的花花草草。


我记得有一年院子里种了葡萄,因为那葡萄很酸很酸。


那幢房子对我而言,有太多像迷一般的房间。


我们几个孩子从除夕到元宵都在宽敞的屋顶放焰火。


最重要的是,您和奶奶都在房子里边。


我还记得您和奶奶用数百张崭新的一元钞票在客厅给我们发压岁钱。


我们除了说祝您和奶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外,


就没了文绉绉的词可说。


压岁钱您一发就给我发了二十年,


甚至我毕业后收入微薄,您还一直在资助我。


 


我考上了您工作了十六年的安远县的一个岗位。


我知道您去的时候和我一样是个二十出头岁的青年。


在那里,您和奶奶成家,成了几个孩子的父亲。


在那里,您受过文瑞脑消金兽革的批斗游街。


奶奶那时已查出癌症,您陪她四处看病。


同时几个孩子年幼,您又是一个单位的领佳节又重阳导,还是曾祖唯一的儿子。


换做我是您,我根本做不了那么多,更别提把它们都做好。


最近我还听说曾祖母不在的那年,


您从安远回来,在县里借了部自行车,


我姑坐横杆,我爸坐后座,二叔被您背在背上。


您就这样骑车回离县城三十公里的故乡。


待您骑到老家,又回头接走在路上的奶奶。


说起二叔,我想他二十岁的自杀对您是莫大的打击啊。


我和刘晔第一次得知我有个二叔时,


分别跑去问您和奶奶,您扭过头去没有回答我们,奶奶掩面而泣。


现在想想,我们那时是多么地不懂事啊。


 


我成年后,慢慢开始和您开玩笑,您也浑不在意。


最近我称呼您萧承彬同志。


您每次听到都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希望您这次听到也会开心,也会大笑。


再见了,萧承彬同志!


感谢您二十多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感谢您六十年对这个家族所做的一切!


感谢您让我明白一个男人是如何顶天立地地撑起一个家!


再见了,萧承彬同志!


再见了,我亲爱的爷爷!


我会想念您,永远地想念您。


 


 


 


 


                                                            您的孙儿萧斌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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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pvp。

昨天我和我朋友在讨论薄雾浓云愁永昼公会筹备的各项事宜。


突然间他问我,她老婆游戏在不在线。


我说,在。在和我谈心。


他看过后很震惊,谈什么?!


我说,心。胸部偏左。你懂的。


他,......


我平静地说,谈了两个小时了。


他,......
我,双方谈得很是愉快。


他,......
不久后,我说,哦,她要去洗澡了。


朋友泪流满面。


 


前些日子他还问我怎么会有她老婆的QQ。


事实上,认识她的时候,我和朋友都不知她是个女的。


所以当时他俩也没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她角色名称叫公子苏。纯爷们。。。


她是他竞技场2v2的队友。


(竞技场是有组织的,技术含量高的,小范围的,群架)


这样的情形维持了两个月之久。。
直到有一天,我向她抱怨更新不了新资料片大灾变,硬盘不够。


一是,补丁有4.6G。


二是,补丁安装空间要20G。


她问我,小R你硬盘里都装了些什么。


我回她,毛瑞脑消金兽片。


她,......


接着说,我搞不懂你们男生怎么那么喜欢留那种东西,


我们寝室几个女孩硬盘里几乎没有什么。


妹子。。。妹子。。。妹。。。


我追问着她确认,然后我把结果告诉了朋友。


玩wow的女孩不多,而玩pvp的女孩好比男妇科医生,相当抢手!!


等我琢磨怎么下手好,


朋友已经向我宣布,她是他老婆了。。


我是怎么知道她QQ的?


我回朋友说,


突然一天她对我说你要不要我的QQ。


我回她说好啊好啊。


是的,当时就这样。


他,......


他又问,你看过她的空间没。


我说,没,哥不是个随便的人。


然后我立马找到她的QQ,选择空间,双击。。。


 


我在国服十区盖斯时,也遇到过一个pvp女玩家。


叫肌肉老娘,在格鲁尔洞穴的门口。


她看到我和一个术士决斗,消失躲了暗怒。


她说,你是个高手。


当时我身上一身蓝绿装备,也就是一身破烂。


我看她名字,肌肉老娘,名字属母性。


又是个女兽人,但是却是个战士。(玩战士的女玩家凤毛麟角)


我就问她是不是个女的。她回我说,是。


我心里琢磨着,女兽人,战士,女玩家。。。


兽人通身绿色,头发稀少。。


而战士是一往无前,性格坚毅猛性十足的职业。


职业往往显现出玩家的性格。


譬如我闷骚猥琐,我就喜欢盗贼这种在阴影中出现,迅速杀掉队尾的玩家,


然后在对方死前怨恨的目光下缓缓融入夜色,盯上走在队伍倒数第二的人。


而我面前这位肌肉老娘。。。


完全是个重口味的母夜叉型啊。


她说她很有名,让我百度她。


我在百度上找到她做的pvp视频,她的声音变幻莫测。


一开始像译制片的配音,装萌。。。


难以置信。太难以置信了。


这就是我看到的膀大腰圆的女兽人战士?


有天半夜,她拉我和她一起竞技场2v2。战士和盗贼。


我问她,你这么出名了,每天都有人建什么肌肉姐夫 肌肉老公的小号跑来找你,你准备嫁什么样的人。


她不假思索地回我,有钱人。又补充了一句,很有钱的人。


我,........


她曾告诉我,我是她最欣赏的贼。


随着她越来越出名,


她加入了联盟的勇士栏目组,


她是这样向我解释的,我叫MT和联盟的勇士都找到她。


我叫MT不给钱,完全是志愿者。所以。。。


之后我很久没见过她上线。


几个月下来,我对十区这个陌生的环境变得越来越熟悉,


又想要新的挑战了。


然后我就来到了台服。


 


我跑去十区很突然。


这件事的发生完全是一个非我所能控制的结果。


当时我人在上海。上海你们知道么,就是开sb会(shibo)的那个。


如此想必你们也知道广州。就是花1700亿人民币开鸭孕会的那个。


我在wow里看到公告招gamemaster(GM),我投了档。


没多久接到电话,让我去浦东那边笔试。


一起笔试的有十几个人,


我们进了网易wow运营中心,就在原九城运营中心后面一栋。


里面有暴雪送的各种wow精美画像,模型。(暴雪。暴雪公司,简称blz,是wow之父)


考试我们坐在一个椭圆的会议桌上。


有几道智商题目。然后是游戏相关。


最后要求你画一幅主城地图,战场地图,竞技场地图。


我画完就抬头笑了起来,太丑陋了。


此时我看到我对面的女孩也在看着我笑。


她很漂亮,齐耳的短发精致的面容,完全是我梦中情人的模样。


我们两个在会议室里相互望着无声地笑了很久,而其时其他人都在埋头画图。


我觉得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交完卷子,我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估计网易再也不会打电话给我。


因为我画的那三幅丑陋的地图。


然而一个星期后,我手无足措地坐在面试官面前。


在见到面试官之前,我还见到一个人,


那个和我相视而笑的女孩。


只有我们两个坐在玻璃门外的会客沙发上等待面试。


我们说了话。


从wow这个话题开始,而且没有离开过。


我说,我是盗贼,前几天刚拿到蛋刀主手。


她说,网易开服后她才开始玩。


她说她在十区盖斯,还打过太阳井高地。


我问她是什么职业。


没等她回答,我紧接着说,让我猜一下好了。


女血精灵牧师,这个词组从我脑中跳出,也从我嘴巴说出。


她的眼睛瞪得圆鼓鼓,仿佛这不可思议。


但她却再也没有说话。


我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


那是个秋天的下午。没有太阳。


大厅里已经开了灯。


前面是在笔试前填表的人。


我已经忘记了那里是吵闹还是安静。


我心里很乱,


像是一个线团散在地上,又绕了几圈,又被无数的脚碰到,有了数不清的死结。


我就以这样的状态坐在微微中年发福的女面试官的对面。


她问我,如果,只是如果,我当成了wow的GM,我今后的职业规划是什么。


我花了太长的时间回过神,望着她殷切的眼神,


憋出一句,做网易的企业文化。。。文化。。。化。。。


她听后,被堵了半天,没找到下一个问题。


四十分钟后我出来,看到她旁边坐了个女孩和她说吴侬软语。


我心一凉,要不到电话了。就灰溜溜地走了。


回来越想越不对劲。


第一次错过算了也就算了。


第二次还遇上,还单独坐在沙发上,那是几世的缘分啊。


宁失败,莫错过。


想明白这道理,我捶胸顿足。


我的wow角色在三区,我跑去十区盖斯建立了一个小号。


在交易频道喊,某年某月某日一起参加网易笔试,某年某月某日一起参加网易面试的女血精灵牧师在么。


(因为,一到十区我才想起来。。我不知道她叫什么)


刷了两天,引起很多人的围观。


为此两天以来,我诉说过无数遍这个故事。


很多人祝福我找到她。


很多人热心地试图帮助我。


也有人说不确定能找到她。


我觉得这无所谓,我一直喊一直喊,总有天会找到她。


我搜索,牧师,血精灵,70。


问这样找出的每个牧师,问是不是她。


收到诸多否定的回复。


这样做就不带任何希望和感情,麻木的复制,粘贴。


某天,


有个人回我,是的啊,我是那天参加了笔试和面试。


这一切就结束了。


我在盖斯练到70,穿一身破烂在门口和人决斗。


带她打竞技场,她实在是太菜了。。。


如今我独自跑到台服,把国服盗贼号丢给了她。


在昨晚我想起她的时候,我在QQ给她留言。


你知道我第一次见的时候,想到了什么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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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为公会的原因,没有时间更新。


wow的公会好比一个犯罪团伙。


而我就是这么一个团伙的组织者。


建会初期举步维艰,为了吸引人入会,


每天我在交易频道都这么喊,


“the nobodies  全新PVP公會 ,


你還在百度里找尋毛網么,


你還在為有碼種子而惋惜不已么,


加入我們吧!最新的PVP無碼咨詢,傳授各种經驗技巧!!”


如今公会已有四十多人。


我依然不羞不躁地那么喊着,也不断有人不羞不躁地入会。


昨天一人看到我的公会名字大惊,你的公会叫面条(noodles)?


哎,什么素质啊!


 


时间倒回到2006年的10月。


我们班大部分男生在大陆七区天空之墙服务器开始了wow的征程。


一个月后,就剩我一个人了。。。


迄今我也没弄明白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那时候没用什么插件,导致接个任务很紧张。


要仔细阅读任务内容,注意里边叫你是去北边还是东边,


杀几个什么怪物,完成以后向在哪里的谁报告。


wow是款3D游戏,刚开始玩,迷路是必然的了。


记得那次我迷路游过一条河,刚上岸还没站稳,


不知从哪跑出一条狼,瞬间把我给咬死了。


对于wow的方向,只有画面右上角有个小地图,


在小地图的某个地方标有个N,还有个三角形。


N表示的北,根据仅有的地理知识可以得出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而三角表示,那个傻逼就是你,最尖的那个角所指向的是你面对的方向。


而且里边的NPC,也就是给你任务的那些傻逼,


名字全是英译,又长又拗口,还很不好找。


这些都还好,慢慢也就习惯了。


最恶心我的是,我用背刺练到40多级。


背刺是盗贼的一个技能,必须从敌人背后发动,


而对怪物而言,交战时它们总是与你面对面。。。


简单地说来,别人杀一个怪用时十几秒,


而我至少得四十多秒。


 


我初学的专业是采药和炼金。


谁知道我怎么会学这稀奇古怪的专业了。


我是个盗贼,同时又学采药和炼金。


这就好比我原本是荆轲那样的刺客,


同时我还像李时珍那样经常去爬山采药,


还会像道士一样烧炉子,炼炼丹。


如果我没记错,我学炼金和采药是王子绿和潘教授商量出的结果。


王子绿的专业是附魔。


他曾经向我这样解释道,因为附魔的材料很漂亮,所以他选择附魔。


说到专业,其实我很感谢wow。


我学了挖矿以后才知道,


现实中的青铜也和wow里一样是用铜矿石和锡矿石熔炼而成。


人类历史上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属于青铜时代。


谁他妈知道为什么中学的化学尽学些高锰酸钾硫酸之类的剧毒物质。


就是不教如何利用常见的物品制造些实用的东西。


譬如炸药, ** 啊什么的。


一百多年前,有个人卖炸药卖火了,那人叫诺贝尔。


近些年制造 ** 发家的,数都数不过来。


我觉得受了那么多年教育,


其它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只剩下虚伪和虚荣。


国家强大了,我自然莫名的骄傲了。


仔细一想,我骄傲个什么,


吃三块多钱一斤的白菜,享受万元平米房价,


往后娶个别人需要百万存款才能娶到,我只有五六十万存款就娶到的老婆?


我实在想不明,为什么玩个wow就被标上不务正业,脱离现实的标签。


每天看着嗖嗖上飚的菜价房价,我就不信大家会很满足。


更有甚者,把wow说成是文化入侵。


中国近代的所有科学全他妈是西方传入的。


什么物理,化学,生物等等。


由西方科学创造出的,电话,电视,电话,汽车,飞机等等。


诸位不是用得好好地么。


连伟大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同志都是他妈西方的思想家。


电影院哪天不放好莱坞的大片。


大部分中国男人还梳发髻穿马褂上街了?


中国女人就不喜欢高跟鞋和胸罩了?


我觉得,有句话很适合如今的中国。


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每天都发生着同样神奇的事情!


 


那时候60级是满级。


我已经记不清我怎么到60的了。


大概花了三个月。


三个月的时间很漫长,


要梦遗三十多次,拉八东篱把酒黄昏后九十次屎,吃三百多顿饭。


而60级,一切才刚刚开始。


到了60,意味着你不会被人类大叔牧师上个暗言术痛就死掉。


而所谓刚刚开始,就是说人类大叔给你上两个暗言术痛,你还是会目光朝天,死翘翘。


学会干人,而不被干,这就是PVP所追求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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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
感谢王子绿引导我进入wow,这款经典到已经超越游戏本身的游戏。
同时感谢他对我wow路上诸多无私的帮助。
尽管他已经不玩wow多年,我还是要对他打出亡灵的/bow。


我接触wow是在2005年的秋天,在学校南门左手边的网吧。
王子绿当时坐我旁边。我见他操控一个骷髅架子在一片林地里。
高大的树木遮蔽了天空,满屏幕的绿色。
他正在和一个比他个头大得多的恐龙打架,或者说恐龙试图咬死他。
哇,这是一款多么神奇的游戏。
恐龙死后,他把恐龙皮剥了。
他向我解释,这个游戏叫魔兽世界。
他的种族是亡灵,也就是我看到的骷髅架子。
职业是盗贼,专业是剥皮和附魔。
我听得云里雾里,心想,盗贼,好难听的职业名字。
当然,后来大陆的wow盗贼不叫盗贼,叫潜行者。
为什么?
因为这是个和谐的国家,和谐的社会。
在wow英文原版里,盗贼这个职业叫,rogue。
直译,恶棍,流氓。
据我所知,wow欧洲服务器(包含英语区,德语区,西班牙语区,法语区,俄语区)
美国服务器,中国港澳台服务器,高丽棒子服务器。
全他妈叫盗贼,唯独我朝和谐成了潜行者。
而其原本种族亡灵是骷髅的模型,被和谐成了僵尸模型。。。
身为天朝国民,我泪流满面。
不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么,你妹的。
一个游戏而已,都改得面目全非,我们还能指望个什么?!


扯远了。当年我听不惯盗贼这个职业名称。
大抵是这样的,我那时心中尚有股熊熊正义之火。
什么强盗,贼寇,都是些坏人。
坏人都是面相凶恶,腚上生疮。
也就是说,我年轻的时候还是很装逼的。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
只能说从小受国家教育,深深没有自拔出来。
一言蔽之,那时老师说什么我都信。
我国的教育总要把人分作好与坏。
而且像分得像性别那样自然而然,好像天生便是如此。
从前有个学生,总考不上进士。
这样的学生说不上是好学生,更别想评三好学生了。
他落榜了很多次,想来必然很是愤怒。
那时他还是个闷骚之人,没大吵大闹,也就写了首诗。
那诗叫《不第后赋菊》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诗看字就知道,什么杀啊,阵啊,甲啊,就是打仗。
若干年后,他率领十几万农民把京城抢了。
四品以下的官半夜凉初透员留用,四品以上的砍了吧。
据我所知,三品以上的人才负责出考试卷子。。。
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抢遍大半个中国。
这个人叫黄巢,没当过三好学生,也不是班干部。
如果他中了进士,估计今天谁也不认识他。
他的诗作将走一般诗的流程。
先被一些人拿去擦他们干瘪的屁股,接着淹没在历史的化粪池之中。
关于他的信息,按道理史书上就只会留下这么一行。
黄巢,山东某地人,某某年进士及第。
后人之中不凡有喜欢翻找粪坑的,偶然看到此行。
大概知道黄巢是个男的,有几个老婆不知,阳不阳痿不知,几个老婆有偷过汉不知。
如果我在大学时代,语重心长地开导出卷子的老师,
给他反复讲解黄神人的英雄事迹。
他会比我更想让我及格。
如今要是有人说我,臭流氓。
我讪讪一笑,假装无所谓。
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
指不定哪天我一喝醉,约三两个人,就把她们家抢了。
以此证明她是多么地高瞻远瞩。


今天,我对盗贼这个职业名字感觉良好。
我从没玩过其它的wow职业。
这和王子绿有莫大的关系。
在看完打恐龙不久,
他给我看过一个叫shurrik的盗贼的视频。
即便当初我没玩wow,还是被那部视频震撼了。
迄今我电脑里还有那视频。
震撼的该是音乐,因为我对wow什么都不懂。
那首Requiem For A Tower
以及metallica的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n flames的only for the weak
这些都是多么出色的欧美摇滚。
若不是这些摇滚,
我今天估计还和十六七岁的小屁孩一样在听周杰伦。
如果有个人今天问我,摇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来自压抑心灵的呐喊。
shurrik的视频给我冲击,还有PVP的魅力。
PVP 即Player VS Player的英文缩写,一名玩家攻击另一名玩家而形成的互动竞技。
这使得我以后走上了pvp的道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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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大学的时候没怎么上过课。


去上课的只有两三个男生,弗兰克,文森特。


再加上有时候是男生,有时候是女生的Bob。


虽然上课少,但是我对听过的课记得很清。


有个副业是摆地摊的中年男人教过我的经济学。


他气愤填膺地告诉我们,


超市买一百送二十,不是打八折,超市简直是在欺诈。(大家的小学数学老师不是教体育的)


移动坑中国人。如果外国电信商进入国内,他一定选外国的。


最后,他让我滚出教室。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的课,也是唯一一次。


我认为大学教授已经不适合他,


卖保险,房产中介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他对我大声嚷嚷,我就走掉了。


回到寝室,我仔细一想就后了悔。


我每年交学费供他吃喝嫖赌乱讲话,他倒把我给赶走了!!


后来,我想过站到他的讲台上扇他几耳刮子,撵他出教室。


那时我还很年轻,他已经到了不举之年。我有很大机会办到。


这事到底没成。我天生是个胆小的人,想想就很好了。


考试他当然不会让我及格。


及格或不及格,大概就像产品合不合格是一个道理。


我有很多的不及格。


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全身被贴满不合格标签的废品。


我觉得这很恰当,因为我有过要揍教授一顿的念头,没听过多少课。


而且一卡通照片是剪的小学的(之后拍的都像从号子里刚放出来)。


然而最终,我毕了业。


 


由于不用上课,我有时间看一些书。


学校的图书馆发了霉。每星期有二十个学生去那儿就算很不错。


图书馆前有个池塘,传说以前是游泳池。


而在游泳池之前,那儿曾经还是池塘。


在第一次成为池塘的更久远之前,却是个鱼塘,给老师发鱼搞福利用的。


池塘四周栽有杨柳,还置了石条凳。


倘若某夜携一女子,垂柳之下偎依凳上。


对着满池臭水,定要勃然大怒,妈卖批!!


馆内有部吱吖吱吖的老式电梯,载人时就像有两头驴在里边交配。


整个图书馆仅有四楼可以去。那里外借小说,历史类的书。


管那层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大妈,待人友善。因为很少见到人。


从哪里我借过本许三观卖血记,王子绿看过很是喜欢。


董三只看穿越和都市小说,从食堂旁的一个小店借。


他看书必备一面镜子,搓脸挖鼻屎都要用到。


最初,那是一面四四方方的镜子,轮转各个寝室之间。


一个月后,裂了一个角,两个月后。。。三个月后。。。四个月后,早没了。


我甚少用镜子。镜子到底是被他们几个吃了。


 


学校最热闹的地段是女寝门前。


去食堂要经过那儿,ATM机在那儿,宿管科也在那儿。


某天我和王子绿路过女寝(路过,纯属路过!)


看到一个欧洲男青年在大门外焦急地等待着。


这场景我一般在妇产科才会看到。


换作我是他。


一二三,你不下来。


三二一,你还不出来。


三根烟后,远远见你微笑着袅袅走来。


我立马撒腿就跑,头都不带回的。


显然那老外脾气很不错,也不抽烟,双手叉在胸前。


我暗想此类绅士仅吾国贤惠柔美女子堪妻之。


结果他把一个脸色蜡黄,身材娇小的女生搂在怀里。


那样的女生,放在人群中找都找不出来。


譬如说,把王子绿放入一群男生之中,你会很快吧他分辨出来。


那个戴耳钉的,小光头,宝红袈裟,哦,不,衬衣,衬衣。


如此一来,那个欧洲男青年拥着他的情人能有个很棒的说辞。


跨过半个地球,在一大群一大群,我根本分辨不清楚面孔的中国人中,


我爱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你。


 


有段时间,我昼夜不分,困了就睡,饥了就食,


如果有个女人,我们还可以敦敦伟大友谊。


现在想起,那是我最接近返璞归真的状态,也是我最孤独的时候。


十天半个月说不出来一句话。


我买了四本书。论语,道德经,孟子,大学中庸。


每日光着腚在床上等顿悟后的超凡入圣,羽化登仙。


此时居热闯了进来。他正给女友打电话。


发现书,惊叫,作家,你真的要成作家了。


就此我没成仙,也没成作家。


本来,我在一片混沌之中,没有白天与黑夜,周遭的一切对我而言并不存在。


盘古开天辟地前就是这么一个状况。


我不知道盘古要不要吃喝拉撒,总之我是要的。


后来,居热来了。


听到他的一声作家,我猛地一哆嗦,就从通往圣人的道路上被拎了回来。


如同早泄。


 


我有本市场营销的书。


英文版,学校发下来的。


毕业时,它被我在一堆脏衣服下找到。


崭新得连名字都没写。


此外我手上还有本写了我名字的市场营销。


有我名字的大概是王子绿的。


分清楚了这个,我就把它们和所有的书一起当废纸卖了。


立在床下,看着收破烂的大叔把书叠好,捆实,我心情很复杂。


为了缓解,我拿着卖书的二十多块钱和胡林去喝了酒。


那晚我醉了还是没醉,已经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如果有人接到我电话,说我爱你,那我是醉了的)


五个寝室只剩四个人。胡林,董三,Bob,我。


醒后我把屁股底下压着的余华《兄弟》上下两册,分给了胡林和董三(Bob当时是女的)。


过了几天,董三走了,接着,我也走了。


我走时背着个书包,书包里只有一本书。


那本书里写到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


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


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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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个月前,我考上了一个偏远县的扶贫岗位。


那里不通火车,也没有高速公路。


如果一个女孩死乞白赖想要找到我,那必然很是困难。


很可能我在某个山头种树的时候,


她正揣着把菜刀在破旧的县城里四处打听我的下落。


那时他身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右肩搭着深色格子的包。


一把崭新的菜刀被包了层旧报纸静静地躺在她的包里。


她走的很急,心里嘀咕着砍死你砍死你。


对于要砍我的哪个部位,她没有认真想过。


要是我提议,其实她可以阉了我。


她必然要很高兴。


说不定会就下刀的位置征求一下我的意见。


倘若她不准备让我说任何话,执意要自己选砍哪儿好。


那我就真的要完蛋了。


 


事实上,我将要在农村至少待上两年。


两年时间可以发生很多故事。


为此我准备画上一张地图送给一个女孩。


想到这里我就莫名地兴奋。


我会把我所在的土坯房子标成一个大大的红星,看起来像首都的样子


而首都北京则是一个干瘪的圆圈。


送出那幅地图后,每天我都在土坯房子里待着。


盼着那一天她带上一打男士内裤来找上我。


扶贫工作很是要磨屁股,内裤坏得很快。


本来,我要是再积极一点就能从事其它不那么磨屁股的工作。


譬如在城市里做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在银行里做个职员。


工资要高上一截,对象的问题组织也会帮忙解决。


但是王小波先生的一段话对我影响太大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本质的。


像我的本质就是流氓,土匪。


如果放到合适的地方就大放光彩,


可是在城市里做个市民,


在学校做个教员就很不合适了”


我本质是什么,我自己也弄不清楚。


既然王小波先生自认流氓,土匪。


我只好自认为我的本质是个混蛋。


如此一来,也就不好意思再去考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和银行职员。


 


我准备要画一张地图。


这是件很好的事情。


据我所知,这比画裸体素描来得容易。


也就是说,现在所欠缺的只是一个死乞白赖的女孩。


任何事情一旦扯上女人,不免要变得麻烦。


尤其她知道了我把她写成死乞白赖的话,那简直不会搭理我。


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当下的处境。


这是个炎炎夏日的午后,我蹲在村口的小土坡上。


太阳晒得我睁不开眼睛,嘴里的烟嘴已经被我咬扁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大概是这样。


太阳晒我,我咬烟嘴,烟嘴烫太阳,太阳又晒我,我又咬烟嘴。。。


对我来说,从这种游戏中得不到任何乐趣。


于是我想象着一个女孩来找我的诸多细节。


 


就我所知,一个女孩要是带着一把菜刀或者一打内裤来找男人,


怎么都说不上浪漫。


但这总比她抱上一个孩子来找我,强上许多。


女孩来找我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张乱七八糟的地图。


上边没有标明南北,也没有比例。


线条有粗有细,弯弯曲曲。


大致能分辨出这是一张中国地图。


右下方大大的红色五角星上边写了两个字,宝藏。


这一看就知道是一个二愣子的作品。


初看到这东西,她也就笑上一笑,不当做回事。


后来越想越不对劲。


她总是想知道那颗红星里边到底是什么。


可她得不到答案。


突然有一天,她对所有的朋友不告而别。


拉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箱,离开了她的城市。


她先是坐了很长时间的飞机,


然后挤上空气浑浊的火车。


在一路颠簸的汽车上,她几乎睡了一觉。


最后一辆手扶拖拉机载着她到了我的土坯房前。


她看到门里有个穿白衬衫的男青年。


他的白衬衫塞在长裤里,而长裤被吊得老高,几乎挂在了胸口。


那个男青年就是我。


那时我又黑又瘦,咧开嘴笑的时候露出两排大黄牙。


我看到她大概会笑着跟她打个招呼,哈罗或者别的什么的。


她的态度估计不会很好。简直想要哭。


在说出“肖四,你混蛋”后,


她终于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被她紧拽在手里的地图背面,有我写的一行字。


我想见你一面。BY肖四。


 


此时桃子大声喊我,


肖四,海带晒好了没,我等着做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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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生活平静。
凌晨两点以后睡觉。
中午自然醒或者被电话闹醒。
下午在家WOW,晚上WOW。
逼自己看上半小时尼采或者黑格尔就头疼欲裂,
简直要发疯。
昨天下午接到聂哥电话。
他要给我介绍女朋友。
话说得很实在,长得不怎样,人很温柔。
后边的我就没怎么注意听。
最后他问我什么时候去市里,请我吃饭和那女孩见面。
我只好嗯嗯应下。
我恋过一次爱。
然后失恋了三年,到了今天。
在恋爱之前和恋爱前期,
我试图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这个探求和思考的过程,比恋爱本身,更令我着迷。
在明白一些东西之后,便觉得索然无味。
猜忌,争执,冷战。
快乐越来越远,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地烦恼。
与此同时,那时我执着地走在特立独行的路上,
我渴望她能了解我。
而当她试着开始去了解我这个疯子的时候,
我又觉得她丧失了独立的思想,变成了我厌恶的那种女人。
这种源于我自身的矛盾,
不断折磨着我,不可避免也影响到了她。
之后三年里,我接触过几个女孩。
那种接触仅限搭讪。
出于寂寞或者生理本能,我自己也分辨不清。
但至少我清楚,
如同村上春树小说里写的那样,
百分之百属于自己的女孩只有一个,
自己也同样是百分之百属于她。
很可能穷尽我一生,也见不到我的百分之百的女孩。
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人的机会是多么的渺茫啊。
也许某天,我幸运地遇见了她。
在那时,我或许根本认不出她来,她也认不出我。
我们在人潮涌涌的地方,就那样像陌生人般擦肩而过。
对于在此时此刻她会不会想起我,或者正在别人怀里幸福着。
这都不是我考虑的事情。
遇不遇见她对我来说,几乎无关紧要。
当然那可能是两种不同的生活。
当我抬起头看到每个从身边匆匆而过人中也许就有她的时候,
我觉得就足够了。
刻意介绍男女交往,好比给种猪配对。
这对种猪来说,毫无乐趣。
要是我是头小公猪,我就会尽量安慰跟我配对的母猪。
“嗨,妹子。将就一下吧。来,很快的。就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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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二十多天没写下一个字。
这和心情无关。
大抵是忙到麻木。
WOW占据了我的绝大部分时间。
目前手上还有两篇没完结的东西。
《我叫索尼娅》《王子绿》
找个机会写出来。
累了。就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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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醒来,
我总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女子。
女子起床的时候得躺着扭扭屁股?
吧眨吧眨眼睛?
摸着脸颊的凉席印子,饱含热泪?
这些我都不甚清楚。
每每看到自己的屁股,
我都骗自己说,这是美丽女子的屁股。
是的,这就是我的痛苦。

我试着回忆短短一生中接触过的女孩。
在母亲单位上的托儿所待的时候,
班上转来了一个女生,坐我旁边。
当天她神秘地对我说,她的脚上喷过香水让我闻闻。
说完把脚抬到了桌上。
她的袜子有红蓝绿三色,很吸引人。
我闻了。从此我得到两个启发。
一,女孩说谎会笑得很灿烂。
二,脚竟然有那样臭的!
为了报复她,课间我蹲着撒尿以羞辱她。
那之后的念那所托儿所期间,我回家的路上摔掉两颗门牙。

母亲同事的女儿比我小一岁,叫M。
七八岁时我们经常在一块儿玩。
把办公室的曲别针连起来。
她妈妈会问我娶不娶她女儿。
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不会说好听的话。
要是放到现在,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她。
并且拍胸脯保证,非M不娶。
而在当时,我告诉那个阿姨,不娶。
态度决绝。因为我心中有别的女孩。
可见我从小就很专一。
当然,如今我已忘了心中的那个女孩的模样。
原先她不高。后边因为发育,拔地三十公分。
那三十公分好像完全是长在腿上。
街上我都不敢认她。
我和M也玩过电话。
她从隔壁办公室打过来。
说了一句。肖斌,大笨蛋。
我正要反驳,就听见一阵忙音。
然后听见她从隔壁的椅子上跳了下来。
接着她出现在门口,咯咯地笑。

大学毕业那一年的某一天。
半夜突然下起大雨。
在大雨里,我喝啤酒。
给一个素不相识,一起毕业的女孩背杜拉斯的《情人》。
旁边的女孩激动地推搡她。
而她表现得很镇静。喝完一瓶啤酒一言不发就走了。
这样的姑娘我还遇见一个。
有一次我走在西直门附近。
那天早上刚下过雪,夜里正刮着狂风。
我根本对西直门不熟。
早上的时候,我还在风和日丽的江南呼呼大睡。
接到淑娴的电话说她那儿下了雪。
然后我偷偷狂奔数千公里,
准备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把雪塞进她的领口。
然而我在西直门迷了路。
之后遇见一个伶俐的小姑娘正好也往那边去。
因为风大,她鞠着身子,风衣帽遮住了她大半张脸。
我们走过路面结冰的天桥。
这时候要是突然吻她冰冷的双唇,她定要吃惊地跳起来。
我头仰得很高,一路上把来这里的种种看上去很美的目的说给她听。
她静静地听着,并不说话。
分别时她对我说,希望淑娴能让你进屋喝杯热茶吧。

事实上,我答应一个姑娘给她写自我介绍。
她并不在离我只有两个公交站台的地方。
我手头有她的一些照片。
除此之外,她的过去,我一无所知。
关于她的近况,她这样告诉我。
有时候高兴的瞬间,突然会难过得想哭。
我完全能一口回绝她说。神经病。
但我没有。
我知道,这是个寂寞的女孩。
她试图享受寂寞,可有时候,她做不到。
空虚围绕着她。
她会想妈妈。给朋友打电话。找美好的爱情电影。
可能她曾经成功地恋爱过,又成功地失了恋。
她不知道那个男人会不会回心转意。
也不清楚自己会不会接受他的回心转意。
或者在那时,她已结了婚。
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她一点也不爱她的丈夫。
在她心中,爱情和婚姻分得很清。
她不会因为他是她的丈夫而强迫自己去爱他。
因为孩子她才愿意与他一起生活。
想到这些,她几乎哭了出来。
她明白。
她已不再拥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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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居热和他的那些女人们的时候,
我蹲在一间四面白墙的屋子里。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我穿上了一件肥大的白色长衫,只有脑袋露在外边。
这样看上去是否漂亮,我已经管不着了。
有人把一块白布套在我的身上,总该是有他的理由。
我的背后是一张被焊牢在地上的床。
这样的好处是如果我被绑在床上,
我就不能把床立起来,拖着它去上厕所。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绑我,这不是我所要考虑的问题。
他们认为,我应该好好表现,争取早日被放出去。
而事实上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家精神病院,从没有过想出去的念头。


写东西前,我刚读完尼采的一句话。
“我走在命运为我规定的路上。
虽然我并不愿意走在这条路上。
但是我除了满腔悲愤地走在这条路上。
别无选择。”
读到这样的句子,怎能不叫人胡思乱想。
居热和那些女人做佳节又重阳爱时的情绪,定是尼采所说的满腔悲愤。
如果一个男人满腔悲愤地和每一个女人做佳节又重阳爱,这就未免过于认真。
人总有悲愤不起来的时候。
但居热曾经很认真地对我说,只要见到女人,他就悲愤得起来。
说到底居热是个很认真的人。
不管那女人是否是他的女友,他总要那么悲愤一下。


居热众多女人之中,有一个是他的前女友。
她经常会送居热些书,书中有她的标注。
我面红耳赤地看过居热前女友标注的书。
真正意义上,我是初次看那样的书。
年轻的时候,我租过不少黄书看。
每每到关键段落,总会见到一行歪歪斜斜的字。
大致意思是,写得太有味儿啦,哥们我撕下收藏。
如今会看闲书的女孩甚少,看过书还在书上标注的就更少。
他前女友的标注的文字说不上精彩。
譬如书里主人公和人接吻。
她就在一旁写了一排小字,亲,你看这多像我们。
要是我来批注,定在下边加一行,狗男女!
居热的前女友,在所以与他有关系的女人中,当属很特别的一个。
这并不是什么好话。
淑娴也曾对我说我很特别。
后来我才知道,当你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人又不得不对他下定义的时候,
你就可以这样告诉他,你很特别。


我可能刚吃过早饭。
脖子下的白色长衫留有奶渍。
奶渍过久了就会泛黄。
再过上一段时间,它上边长满绿毛,然后完全变黑。
远处看我,就如同一头白底黑斑的奶牛。
众所周知,牛的视力不怎么好。
如果有一头发情的母牛看到我,势必想要和我交配。
我身处一家精神病院。
在这里,我可以大喊大叫,要死要活,或者脱人比黄花瘦光扮作雕塑。
但我却蹲在地上写一篇叫居热和他的那些女人们的东西。
那些女人可能叫翠儿,桂兰,小娟等等名字。
如果我把她们一一画下来,
可能翠儿的胸部小一些,桂兰的胸部浑圆,小娟的胸部外扩。
也可能翠儿的胸部本是很标准的,被我给改小了。
由此可知,我根本不认识她们,写的东西完全是瞎编。
不管如何,她们是些女人,能以胸部区分。
要是和事实不符,胸部小的被说大了,就当自我虚荣一下好了。


居热说过,要想和一个女人做佳节又重阳爱必须先把她打昏。
打昏一个女人,一句话就够了——我爱你。
这话简直恶俗不已,但女人却很是受用。
像“我爱你,中国”,中国就很受用。
当然,我爱你这样的句子用频繁了不免沦为一种形式或者表演。
譬如女性喊的句子,呀~卖~呆~
某一天,居热对一个女孩坦诚相告,我爱你。
那女孩予以激烈回应,于是居热满腔悲愤地做起爱来。
有人要说,这也太简单了吧。
为此我又写了一个繁复的版本。
那是成都的一个周末。
大学里满是不用上课的学生。
本质上,他们是二十多岁的男人和女人。
居热是其中之一。
晚上他约了一个女生出来。
此前他们只在QQ里聊过一两次。
她是居热的朋友的第四任女友的同寝室同学。
这关系过于复杂,可以撇开不说。
不妨这样说,居热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
居热对她说,除了你我已经爱不了别人。
此时居热在大庭广众之下捧住她的脸,含情脉脉地望着她。
女孩接受了居热炽热的爱。
没几分钟,女孩捧住居热的脸吻向他。
然后他们找了家旅馆做佳节又重阳爱。
次日清晨,居热醒来,满床的胡豆,那女孩在胡豆上甜甜沉睡。
胡豆有两种来源。
来源一,胡豆自己跑上去的。
来源二,女孩是胡豆变的。
我个人更看好来源二。
它脱离了低级趣味,上升到神魔怪志的高度。


写到这里,我不是很满意。
对于居热做佳节又重阳爱的满腔悲愤,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
反而把他写成了一个迫不及待的发泄者。
文字写下来的瞬间已经有了它自己独立的思想,
不是我左右得了的。
佳节又重阳爱的时候,居热面部肌肉僵硬,微微发凉。
双唇闭合,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黑暗之中,他的瞳孔散大以看清周围事物。
在他眼前,躺着一具女性躯体。这就是他莫名悲愤的原因。
躯体的心情倒是不错,嘴里哼哼哈哈不绝。
在突然间,她没了叫声,并示意居热停一停。
接着她扭头从床头的柜子里翻出一包胡豆,
举向居热,问他吃是不吃。
此时居热身处成都郊外的一家小旅馆。
外边野狗打架的声音环绕着他。
他有些心不在焉。
他在试图幻化成一条暴躁的小公狗出去外边打架,抢抢小母狗。


精神病院里一般只准看尼采梵高一类人的作品。
因为他们是疯子。
如果你想看其它的东西,你得写上一份申请。
一般来说,他们会答应的。
为了防止意外,我常要在申请的最后威胁他们。
要他们小心我打麻将不输钱了。
我们这里打四川麻将。
我的四川麻将是居热教的。一同教的还有一个女人。
那女人算钱,找钱的速度是我见过的最快的。
而且她那洪亮的声线,听者无不振奋。
如果我跟她学了这些,我就能做个很不错的小贩。
但是我只是学了打麻将,并且输了些钱给她。
打完麻将,她就跟着居热消失在夜色中。
没过多久,毕业的一次聚会,居热带了一个女孩坐在我旁边。
我立即把她认出,是那次和我打麻将的姑娘。
我对她说,我认识你。
那女孩一脸疑惑。
居热在一边对我挤眉弄眼。我一看情况不,就没再说话。
后来,找了个机会。
他悄悄对我说,我的哥,不是那个,换了一个。


写完了这些,我就发了疯。
被绑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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